• 纳税透明发票值得推广 - [热·解码]

    2006-12-29

    北京晚报(2006-12-29) 作者 苏文洋

      重庆的书店业开始使用一种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。这种发票的一大好处就是纳税透明,让纳税人一目了然,知道你的每一次消费,不但为国家做了贡献,还知道自己的贡献不小。比如,你购书金额246.28元,税率13%,税额32.00元。

      好处还有很多。我从这里还能读到更多的信息。比如说,你知道图书价格贵,不完全是书店老板太黑,书价的13%是你的纳税,你可以理解成买书既可以增加自己的知识,同时还是一个优秀的纳税人。买其它东西你也纳税,可不如买书纳税多。餐饮业的税才五点几,你吃的越多,相对纳税越少。所以,评比优秀纳税人,在总支出不变的情况下,买书多还是吃饭多,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。由此你还可以知道,“穷书生”、“穷学生”是怎么来的,因为税负重嘛。由此你更可以知道,很多人上完学从此不再买书、不爱读书,也是一种合理避税呀。税率的大小,关系到一个民族多一些读书种子,还是多一些饭桶,当慎之又慎。

      最近,世界银行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公布一份关于全球纳税成本(包括税率、税目数量、缴税耗时)的调查,在被调查的175个国家(地区)中,中国大陆名列第168位。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徐逢贤对此表示,纳税手段和工具及纳税人的意识是影响纳税成本的主要因素。他还说,但就其它因素而言,大陆的税收还是比较好的,比如税收额只占GDP的20%左右,这在世界上也是比较低的。

      今年以来,最让我饱受刺激的一件事情,就是专家的话里,往往埋着误导的“雷”。这些“雷”,有时“炸”老百姓,有时“炸”政府,有时全“炸”,爱谁谁。徐研究员说咱们缴税手段和工具相对落后、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相对落后还靠谱,说咱们税收额低就很有问题。尽管中国大陆对“税”的概念的界定不太清晰,但是,“任何由政府向个人或公司强制征收的给付都可以被看成是一种税”,这是全世界经济学界的普遍共识,我们也不应例外。税收作为一种强制捐献的强制征收,包括了规费、特别捐献与税收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平新乔教授今年10月的一份报告指出,2004年的地方政府行政收费达4322亿元,而从土地上收取的费用高达6150亿元,土地出让金、养路费、机场建设费等多如牛毛的五花八门的政府强制性收费,虽然不是以“税”的名义征收,甚至没有统计到GDP里去,但都取之于民,其实质是一种税收,有些甚至是双重税收或多重税收。如果对照2004年国家财政收入为2.5万亿元,地方政府的各种收费达1万亿元以上,恐怕不能得出税收额比较低的结论了。

      说到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薄弱问题,原因是多方面的,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很长时间里,我们有意识地回避“纳税人”这个概念,就像我们曾经回避“失业”这个概念一样。“纳税人”这个概念,涉及到了政治伦理问题,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谁养活谁、谁为谁服务的问题。“理论是因为正确才得到承认;伦理是因为得到承认才正确。”纳税人养活了政府公职人员,政府要为纳税人服务,也就是为全体人民服务,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与道理,长期以来被模糊了,甚至是颠倒了。因此,也才有了农民工感谢法院之类的人间喜剧。“冰冻三尺,非一日之寒”。在中国,增强纳税人的意识,不是三天两早晨的事情,这是一种政府和纳税人双向互动才能形成的现代意识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纳税透明发票值得推广,让每一个消费者在每一次消费中都加深自己是纳税人的荣誉感,要比稀里糊涂地纳税强十倍,更比莫名其妙地交费强百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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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这篇文章写得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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